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公开特聘新教师简章
常人社事招〔2015〕56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的学历层次,加大优秀教师的培育力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部分高中(全额拨款)将面向社会公开特聘优秀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特聘对象及条件
(一)特聘对象
特聘对象为:取得或正在申请(最迟于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并即将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特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身心健康,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服从安排;
3.学习成绩优异,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二等奖学金2次或者三等奖学金3次(“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报名考生获得院级及以上二等奖学金1次)。
4.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团结共事,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或学生会、团委、社团干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科研水平高,在高校期间有专业论文或作品在正式刊物上发表。
6.专业素养硬。能高质量地完成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现场专业素养考核。
7.教学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现场解读教材的能力。
(三)学科条件
详见《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三、特聘单位及数量
详见《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四、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特聘采用现场报名和面试考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详见《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审核
1.考生需填好报名表(附件3)纸质稿,现场报名时带来,特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考核。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简历、身份证(二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奖学金证明、英语等级证明、计算机等级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证明、相关专业能力证明、教师资格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面试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面试考核小组填写面试考核结果并签名,当场向面试考生反馈成绩。
2.面试考核时间、地点:详见《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3.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面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常州市武进区人社局、招聘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按特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特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学科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政审)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区教育局负责监督。
六、公示报批
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发布招聘简章的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常州市武进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后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七、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保障措施
1.成立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常州市武进区人社局、招聘学校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优秀毕业生特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特聘优秀毕业生的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特聘工作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理,对违反特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简章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武进教育概况、学校简介与联系方式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