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常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长期)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研人员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经市人社局同意,中共常州市委党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主要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应、往届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具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党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党校组织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常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同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邮箱czdxzzrsc@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姓名+专业+学历(职称)”格式注明。招聘岗位的相关条件及待遇详见中共常州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czdx.com.cn教师招聘栏。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后(周末或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通知为准。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党校组织人事处将以书面或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逾期未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4.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工作业绩、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参与项目的相关资料;
(二)考核
考核程序分为试讲和面试两部分:
1.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理论功底、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应聘教师自选本专业40分钟课题讲座进行试讲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认知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试讲和面试地点在常州市委党校,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成绩评定方法
考核成绩评定采用专家评审和校委会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专家评审(100分)
由教授、专家15人左右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聘教师的试讲和面试进行综合评审。专家评审成绩合格线为75分。
在专家评审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校委会考核人选,专家评审考核合格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校委会考核人选。
2.校委会考核(100分)
校委会考核由全体校委对应聘教师的试讲及提交的代表性学术论文论著等材料进行评价考核评分,成绩合格线为75分。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校委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校委会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校委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校委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常州市委党校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
1.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2.享受人才开发资金(含提供两年安置过渡房租金)。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3976015、83976016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监督举报电话:(0519)83270267、85682012
八、本公告由中共常州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中共常州市委党校招聘岗位简介表
中共常州市委党校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