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开发区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司勤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经常州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同意,常州经济开发区机关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司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驾驶员,招聘人数为9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报考条件
1、常州市区户籍(不含金坛、溧阳);
2、男性,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4日之后出生);
4、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持C1以上驾照,5年以上驾驶经验;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6、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取得驾驶员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者、持A驾照者,优先聘用。
三、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常州经开区行政中心(东方东路168号)1066办公室。
2、报名时间:6月4日9:00—11:30、13:30—17:00;
6月5日9:00—11:30。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工作照2张、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退役军人证明。
4、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
四、 考核
1、笔试。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本简章发布网站上公布。
2、实地驾驶考核。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实地驾驶考核人选。实地驾驶考核满分为100分。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由笔试成绩(按50%折算)、实地驾驶考核成绩(按50%折算)和附加分组成。中共党员加2分,退伍军人加2分,取得汽车驾驶员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者加2分,持A照者加5分,有多项加分者,按最高分加分,不重复加分。如综合成绩相同,按实地驾驶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综合成绩在本简章发布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经开区机关服务中心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89863507
监督电话:89863084
本简章由常州经开区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常州经济开发区机关服务中心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