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新区招商局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简章
常州高新区招商局隶属于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外资项目的招商与服务。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业招商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招聘岗位:招商局项目经理。
2、主要职责:围绕我区主导产业,进行投资信息的收集捕捉、客商的接待洽谈、投资项目的引进和跟踪服务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热爱招商工作,有较好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团队合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广,性格开朗,具备良好的谈判和沟通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需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韩语,口语流利,其中英语类英语专业须具有专业八级,非英语专业须具有英语六级或雅思7分、新托福90分以上,日语须具有能力考试一级,韩语须具有五级及以上,掌握第二门外语如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者优先;
4、具有招商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或有国外留学、工作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简章、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综合素质测评(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体检、政审及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17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登陆常州高新区网站(www.cznd.gov.cn)、常州高新区人才网(www.czxbrc.com)或常州人才网(www.czrc.com.cn),下载并填写《常州高新区招商局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后将表格发送至cndfib@cznd.org.cn邮箱即可。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招考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自报名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人员网络递交《常州高新区招商局应聘人员登记表》后,请于6月20日16:00前递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常州高新区招商局(常州市衡山路8号907室):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国外留学学历需有国家认证证书);
3、语言能力证书;
4、国外留学或工作的相关证明等。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告知本人。
(三)考试和考核办法
采取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招商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16年6月下旬(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包括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
区招商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综合素质测评人选。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综合素质测评资格。
测评时间:2016年7月上旬(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30%、外语口语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政审)及公示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四、管理方法及待遇
录用人员的用工方式为实行劳务派遣制的合同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绩效考核,办理五险一金。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录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常州高新区招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招聘咨询电话:0519-85163116、85178990
联系人:叶小姐、吴小姐
常州高新区招商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