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安监站、监察室各1名。
二、应聘条件
1、专业要求: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法律类、中文文秘类专业。
(2)安监站:法律类、公共管理类、安全生产类专业;
(3)监察室:法律类、财务财会类、审计类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矛盾调处能力;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6、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与简历筛选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30日(含双休日);
2、请将填好后的报名表发送至邮箱:czyhzzb@163.com;
3、联系人:郭女士、宋女士;联系电话:86967158。
(二)考试与资格审核
经初步审核后,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4、其他能够证明自己专长或能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则在其他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对不符合本简章有关规定和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按相关规定与永红街道全资公司“常州市永红实业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工作实绩确定。
五、本次招聘由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全程监督。
六、本简章由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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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