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2016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简章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16〕49号)和《溧阳市精准扶贫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溧委发〔2016〕36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市在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全市28名
二、聘用对象
1.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本市户籍(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特困职工证》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就业创业证》,且被认定为“双零”家庭的;
(4)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指残疾人家庭的,即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残疾人证》的;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11月6日~11月7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确定参加笔试人数。
3.11月20日上午9:00~11:30,统一组织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4.11月26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组织面试、考核。
5.组织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信息公告
溧阳市2016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
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
(三)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11月6日9:00~11月7日16:00。
报考人员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
11月9日9:00~11月10日16:00。
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受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是指:
①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②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有效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被认定为“双零”家庭的《就业创业证》;以“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有效的证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地点: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
(四)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11月18日_11月19日9:00-21:00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考试费用
报名费、体检费免费。
五、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全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纳,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开考后确定的岗位数量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综合素质测评的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二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该考生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签订劳动合同。
岗位分配按照就近,便于工作的原则进行人员定岗,考生必须服从分配。
六、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市人社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其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统一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人(不含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七、管理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一)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609
(二)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7269151
(三)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666
八、本公告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