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雕庄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充实雕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4名(其中:01岗位女性19名,02岗位男性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心为群众服务,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常州市青龙、雕庄、茶山、兰陵、天宁、红梅、南大街、戚墅堰、丁堰、遥观、潞城、湖塘户籍;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至2018年8月1日);
5、录用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市场(中吴大道1287号)
联系电话:0519-88821878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报名表上请粘贴1寸近期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全日制学历证明、后续教育的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1寸彩照2张。原件经报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本次资格审查,由雕庄街道招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负责,经初审合格后,由工作小组负责电话通知。
6、准考证在8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到雕庄街道民政科(中吴大道700号1号楼112室)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作放弃。
(二)、考试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笔试:
(1)笔试内容:社会事业工作综合测试及命题作文。考试范围限于社区工作资质认证考试的初级教材(范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
(2)笔试分值:100分,合格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2018年9月1日9:00-11:30
3、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2,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50分。
4、综合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占合成总分的50%,面试占合成总分的50%。
5、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居住在雕庄或户籍在雕庄、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录用;属于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优先录用。
6、成绩查询: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在常州人事考试网(www.czks.cn)查询。
三、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由雕庄街道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自身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政审):雕庄街道将组织专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因考察(政审)过程发现有违纪违规、隐瞒真相、不符合招录条件的情况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四、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人选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常州人事考试网(www.czks.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及待遇
1、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由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2、待遇: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待遇参照现有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结束后,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3、录用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将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88821878
雕庄街道纪委监督电话:88255207
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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