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钟楼区邹区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基层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我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现有编制及人员配备情况,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村(社区)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5、邹区镇及周边乡镇、街道户籍;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其他不宜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08月20日—2018年08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邹区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镇政府1号楼3楼);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邹区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
(3)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二)考试、考核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
1、笔试
(1)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
镇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考录人员所在学校师生、原单位领导、同事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录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发展潜力等综合表现,以及任职奖惩、个人荣誉等情况。
4、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4∶4∶2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三)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拟招录人员,并通过常州市人事考试网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1、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性质为社会化用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由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试聘期为6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本简章由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9-83638071。
邹区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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