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埠镇关于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及交通协警的公告
为充实戴埠镇管理及交通执法力量,进一步提升戴埠镇形象,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镇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及交通协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及交通协警,男性,15名;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内勤,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城市管理及交通协警工作;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有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及交通协警岗位适应的业务能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内勤需要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并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四)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因违纪被辞退、开除记录;
(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及交通协警需身高1.7米以上。
(六)戴埠镇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需提供住房证明);
(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及交通协警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优先考虑,其中交通协警岗位要求持有驾驶证c照以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内勤岗位要求本科学历。
三、待遇
如被录用,试用期后在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戴埠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及交通协警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四、招聘办法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村委审核、公平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遵循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基本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2.报名地点:戴埠镇人民政府4楼组织人事科,联系人:洪书正,联系电话:87907766、18762828982。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戴埠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及交通协警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所在村(居)党组织须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预审,然后由镇组织人事科协同纪委、公安等部门进行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及交通协警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内勤分开面试。
(四)体检
面试通过者参加体检,体检在戴埠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由镇组织人事科协同城管中队和交警中队负责实施。
(六)录用
1.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录用。
3.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反映举报不实的,确定为录用人员,由镇统一分配至相关单位工作。
4.被录用者按照通知的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5.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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