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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10人简章
http://www.jiangsugwy.org/       2021-05-06      来源:常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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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简章
 

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成立于2007年1月,为常州市水利局直属的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2019年12月,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常编〔2019〕89号文)批复同意,与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整合,组建了新的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主要负责所辖范围内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长江魏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青龙潭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的日常管理工作。管辖城市防洪大包围工程:大运河东枢纽、澡港河南枢纽、横塘河北枢纽、北塘河枢纽等22座城市防洪工程,装机总流量406m3/s;管辖市管河道配套工程:三井河西站、龙游河北站、凤凰浜泵站等32座市区泵闸站工程,装机总流量90.2m3/s;管辖魏村水利枢纽、澡港水利枢纽等8座沿江水利工程和17公里市属长江主堤防,装机总流量162.5m3/s,引排流量累计560m3/s;管辖恐龙园活动堰等畅流活水工程6座,新沟河配套工程1座。

因工作需要,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0名社会化用工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详见《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6日-2002年5月5日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2及C2以上准驾车型)

6.具备拟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专业要求参考《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报名工作

1.本次报名采用线下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05月06日—2021年05月11日(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7:00)

3.报名地址:常州市北直街35号4楼常州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6609097

4.报名材料:

(1)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者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书原件以及相关复印件。(扫描件)

四、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若附件1中“岗位1”和“岗位2”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未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若“岗位3”最终报名人数未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的,将根据报名人数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量。

五、考试考核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常州市水利局、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公平公正、严密程序、合理安排”的原则,由组织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做好各项工作。面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和面试将全程邀请市人社局相关业务处室参与、主管部门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4.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根据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当场组织加试。

5.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录单位组织,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6.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7.公示

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录用人员首次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录用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交纳住房公积金。

3.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前签订实习协议,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与实习报酬。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相关待遇参照1、2条。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八、本此招聘工作由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负责解释。联系人:潘巍捷;联系电话:0519-85358171。

附件1: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2021.04.xlsx

附件2: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docx

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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