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匹配单位职能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附件1);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7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6月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6月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四)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sthj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6月7日9:00—6月9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6月7日9:00—6月10日15: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7.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三)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审核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17:00;
2.审核地点: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18号)。
3.报考人员须携带《2021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环境类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
(2)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4.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5.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取得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6.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不得委托他人代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现场取得准考证。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18号)。
4.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面试
1.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
4.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市生态环境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系统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市生态环境局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519)85191767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6037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2021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21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1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