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社会化用工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现需招聘2名社会化管理工作人员(派遣用工方式),现将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社会工作联络员;
岗位二:会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愿从事文艺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团结同事;身体健康,无残疾;服从组织分配。
2.常州本地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1986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二)岗位要求
1.社会工作联络员01岗位:
学历:本科及以上;
专业:艺术类相关专业;
其他条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会计02岗位:
学历: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其他条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熟悉相关业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工作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报名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5楼509室,联系部门:研究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6679761。
4.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本人到场,并携带报名表1份、本人简历1份、近期免冠2寸工作照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相关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招聘单位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定,经审定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组织录用人数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拟录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常州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否则解除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退休后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通知报到后1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文学艺术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