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化用工招聘启事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残疾人,切实加强残联队伍建设,常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2名,工作性质为社会化用工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操作,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五)岗位条件
岗位一(招录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类、公共管理类专业,35周岁(含)以下,有C1或C1以上汽车驾驶证者可优先考虑。
岗位二(招录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计算机类、财务财会类专业,35周岁(含)以下,有C1或C1以上汽车驾驶证5年(含)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 2021年9月16日—9月22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邮箱:22548784@qq.com,联系人:沈主任,联系电话:0519-89966019。
(二)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正反电子照);
3、学历证书(电子版);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电子版);
5、报名表(见附件)
6、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9月23日 —9月24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常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科具体负责。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3、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
三、考试
本次招录采用现场面试的形式。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招录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常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工资待遇
参照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管理职工用工费用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常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研究决定。
常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