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经信委下属单位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淮阴区经信委(全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普通岗位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
会计岗位需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有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会计岗位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23日。
2、报名地点:淮阴区经信委办公室(淮阴区九江路1号经信委办公楼306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淮阴区经信委下属单位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其他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报名表中相关描述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淮阴区经信委将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
(一)面试的内容主要是工作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知识。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准予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告知考生本人。
四、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待遇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阴区经信委系统内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企业人员性质,借用在区经信委机关工作。年收入不低于30000元,享受相关保险,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另定)。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17-84921262,13605236957。
联系人:陈延刚
七、本简章由淮阴区经信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