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清河区考录公务员考察(政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为了做好2016年清河区考录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工作程序
本次政审工作将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档案以及与考生本人进行面谈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政审)人的表现和有关情况。在职人员重点听取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应届毕业生重点听取班主任、院系领导及同学的意见。
二、考生须准备的各类材料
1、个人小结(主要围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及相关业绩,A4纸打印,附电子文档);
2、《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附电子文档);
3、《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察(政审)表》(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附电子文档);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5、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由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6、有单位的考生请单位出具鉴定,自谋职业或无业的考生请村居委会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鉴定,应届毕业生请学校出具鉴定。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清河区的政审工作将于6月12日—6月17日期间进行,请各位考生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具体政审时间等电话通知确认。
2、纸质材料及照片在考察(政审)时当面交给考察(政审)人员,电子文档统一建立一文件夹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 haqhrs@163.com,文件夹命名形式为“姓名+单位”,如“王华教育局”。
3、请考生按第一条的要求协调安排好访谈人选,不少于6人,并于访谈当日提供人员名单及职务。
4、考试成绩一栏填写原始成绩,总成绩填写公布的考生合成成绩。
5、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6、考生所提供的考察(政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517—83643977
附件: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政审表(1份).doc、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3份).doc 、考核对象现实表现情况鉴定表A4.doc
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