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社会福利院招聘保育员简章
淮安市社会福利院是市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我市唯一接收孤儿和弃婴、承担“三无”老人收养任务的市级社会福利机构。主要开展接收市区孤儿与弃婴、“三无”老人供养和社会休养老人休养业务,为他们提供生活护理、医疗康复、休闲娱乐等一系列服务。经市编办批准,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5名。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保育员15名。
二、招聘要求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
3、其他: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于2016年7月25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淮阴区南昌北路555号)报名,咨询电话:0517-83766137。
2、笔试
由市社会福利院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若审核通过者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3倍,则增设笔试环节,由福利院通知审核通过者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后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60分以以上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人选范围)。
3、面试
(1)凭面试通知书参加统一面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拟体检人选范围),并在淮安市民政局网站、市社会福利院网站公布。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5、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淮安市民政局网站、淮安市社会福利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我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淮安市民政局:0517-83767543、83605420。
淮安市社会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