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勤务岗位30人,均为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的。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男性,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0日至2000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或中共党员优先)。
(六)具有本市户籍或为本地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地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工作情形的;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考生通过网络报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9:00-8月5日17:00;
2、报名网址: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
3、初审时间:2018年7月31日9:00-8月6日17:00。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1.5,如未满足开考条件,将核销招录人员数量,直至符合开考比例。
2、笔试测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40分、计算机应用技能40分、基本写作能力20分。
3、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4、笔试要求:
(1)网上报名经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8月6日24:00前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通知书》。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笔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与报名使用的一致)按时到达考点参加笔试。
(3)需现场提供资格复审资料证件(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
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附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户口簿复印件1份(户主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④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4张;
⑤退伍军人提供复退军人证复印件1份;
⑥其他各类技术职称证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1份。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要求:
(1)笔试合格的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与报名使用的一致)按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100米跑(占40%)、引体向上(占30%)、立定跳远(占30%)。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
3、体能测试要求:
(1)面试合格的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体能测试通知书》;
(2)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体能测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体能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与报名使用的一致)按时到达考点参加测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能测试后,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江浦区政府网(http://www.haqp.gov.cn/)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3、补录。招录过程中出现新的空缺,可对已经通过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录。
(七)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分局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咨询电话
(0517)8312159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45 14:30-17:30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3121423。
六、本简章由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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