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淮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淮办发〔2011〕92号)等相关规定,公开招聘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淮安市人才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1名;
2、淮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窗口涉保业务受理服务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报考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条件:报考市人才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不限专业,报考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窗口涉保业务受理服务人员限法律类或医学类专业,专业目录参照《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可登录http://rsj.huaian.gov.cn/col/4588_227787/art/201907/1562756253835aJIBHOWB.html查询;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沟通能力;
6、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能熟练运用0ffice等办公软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根据岗位要求和提示自行上网填写有关信息和表格。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供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将通知本人并应说明理由。信息填报不全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补充填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且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9:00-8月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8月2日9:00-8月8日20:00;
报名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rsks.hahrss.com)。
2、适岗评价
组织评委按评价标准,依据考生提供的专业、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岗位实绩、任职情况、获奖情况等进行评价打分。
3、资格复审
根据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0的比例(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位所需其他条件佐证资料的原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即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人才网(http://www.hasrcsc.com/)上公布,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4、面试
组织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个人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成绩仍然相同的进行加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个人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确定,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人才网(http://www.hasrcsc.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按《淮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办发[2011]92号)相关规定进行人事和劳资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面试成绩2年内有效,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全程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663451
咨询电话:0517-89865682、83671164、83666411。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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