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洪泽司法局关于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机关单位驾驶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性别为男性。
2、学历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机动车驾驶证为B证以上,驾驶技能娴熟,连续驾龄在5年以上,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并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简单故障的技能。
5、没有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
7、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8、单位不安排住宿,应聘者原则上须具有洪泽区户籍,或者在城区有住处;
9、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3)曾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者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5)与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6)社会失信的人员;
(7)纹身以及发型奇特的人员;
(8)其他不适宜从事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洪泽区司法局组织人事科(二楼229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洪泽区司法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簿;
3、身份证;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5、学历证书,如有学位证书,一并提交。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综合审查与录用
(一)综合审查。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社会反响、社会诚信、连续驾龄以及驾驶技术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
根据资格审查、综合审查等情况,择优选择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驾驶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和管理
综合审查、体检合格者与洪泽区司法局委托的洪泽区金桥劳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洪泽区司法局现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录聘用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
联系人:李迪 电话:0517-87809915
洪泽区司法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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