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淮安市市、县(区)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公告
为推进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充实疾控专业人员队伍,全面提升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6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淮安市市、县(区)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表》中对专业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
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0日至200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4、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2017年之前(含2017年)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其余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考生根据报名岗位在市疾控中心、相关县区卫健委现场报名,具体如下。
单位代码001: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6号国联商务中心A幢911室,联系人:戴凤屏,联系电话,0517-80697791。
单位代码002: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70号院内(漕运西路与北京北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人:杜含,电话:0517-83601015。
单位代码003: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洪泽区高良涧街道人民北路6号公共卫生中心9楼办公室,联系人:全凤芹,电话:0517-80921005。
单位代码004: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金湖县工园路40号, 联系人:范秀娟,电话:0517-80902891。
单位代码005: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盱城街道金源南路18号,联系人: 朱晓明,电话:0517-88201028 。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uaian.gov.cn),下载并填写《2020年淮安市市、县(区)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淮安市市、县(区)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1张(个人签名须手写);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背面用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
(7)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相关县区卫健委及市疾控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现场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
报名成功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相关县区卫健委、市疾控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报考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1、05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6倍(含6倍)的免笔试。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9:00—10:4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uaian.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各相关县区卫健委及市疾控中心对拟参加面试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人选范围)。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面试采用专业化方式,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总成绩计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uaian.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uaian.gov.cn)公布。
体检前,应聘人员如为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由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各相关县区卫健委及市疾控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考生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相关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0831615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政策咨询电话: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0831677
本公告由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淮安市市、县(区)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0年淮安市市、县(区)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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