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2021年3月)
因工作需要,涟水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涟水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特制定招聘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等情况,勤务岗位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至2003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本县户籍或为本地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工作情形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全县在职辅警;
8、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简章、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用电脑登陆)及涟水警方微信公众号(lianshuijingfang)等。
(二)网上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聘警务辅助人员,不接受现场报名,一律通过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9:00-3月18日16:00;
2、报名网址: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每人只限填报一个职位;
3、初审时间:2021年3月16日9:00-3月18日18: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
考生经网上初审确认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退伍证(退役军人)等材料,于2021年3月19日9:00-11:30至涟水县公安局新大楼(涟洲路莱茵风情小区西大门对面)一楼涟警书房,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明确表示放弃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测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30分、计算机应用技能40分、基本写作能力30分。
2、笔试总分为100分,文员岗位占总成绩40%,勤务岗位占总成绩30%。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21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100米跑(占40%),立定跳远(占30%),俯卧撑(女,仰卧起坐,占30%)。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文员岗位占总成绩30%,勤务岗位占总成绩40%。
3、测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24日,涟水县体育场(涟水县涟城街道天下景城小区东侧)。
4、报考人员应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六)面试
1、体能测试结束后,文员岗位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勤务岗位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
1、面试结束后,文员岗位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勤务岗位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和录用
1、经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并到指定岗位工作。
2、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开始即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工资待遇参照涟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工资平均水平执行,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003特殊岗位工资待遇从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对职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17)8296003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45 14:00-17:30
2、招聘流程截止前,请保持通讯畅通,耐心等候电话或短信通知,并请在收到信息后,及时回复。因不接听电话、不看短信、手机屏蔽群发短信等导致错过相应考试、面试等,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无故放弃招聘。
3、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逾期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视为虚假报名。
五、纪律与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为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2960032。
本简章由涟水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涟水县公安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1
2021年涟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序号 |
职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1 |
001 |
文员岗位 |
9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 |
|
2 |
002 |
文员岗位 |
5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女性 |
|
3 |
003 |
文员岗位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医药化工类、生物工程类 |
不限 |
|
4 |
004 |
勤务岗位 |
15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退役士兵,身高1.70米以上 |
|
5 |
005 |
勤务岗位 |
15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