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淮安市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淮安市新星幼儿园是淮安市妇联下属的社会公益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实施对3-6岁幼儿的教育工作,下有三个园区,分别位于清江浦区北京新村11区19号、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42号、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11号。为适应我市幼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该园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9日至2003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1年4月9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4月9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淮安市妇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将《2021年淮安市妇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照片(正反面)、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发送至规定邮箱。
报名登记表、身份证照片及证件照片发送时间:2021年4月9日9:00至4月11日16:00,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邮箱:jsshasxxyey@163.com。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淮安市妇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由淮安市妇联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提交报名信息后,4月15日前由淮安市妇联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情况。
(3)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上传身份证照片和个人证件照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4月23日8:30—17:00,凭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4.报名咨询电话:0517-89080918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和教育基础知识(占2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课程改革、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妇女网公布(网址:http://women.huaian.gov.cn/)。
(三)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淮安市妇联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①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并提供本人书面承诺(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学位网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③其他要求:
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3);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3)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4);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4);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经审核,对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若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淮安市妇联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妇女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形式:
采用模拟上课与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与公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在淮安市妇女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并在淮安市妇女网公布。
体检由淮安市妇联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由淮安市妇联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妇女网(网址:http://women.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政策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淮安市妇联:0517-89080918
监督电话:
淮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0517-89668830
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本公告由淮安市妇联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淮安市妇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1年淮安市妇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淮安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