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7月28日17:00截止;笔试时间:2020年7月31日上午。扫码加助教老师微信(gkt1142),领取笔试资料:
2021年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隶属于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服务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报考对象须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已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条件:专业不限;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人员下载附件“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以压缩包方式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jpg格式)、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图片。考生在报名时要在有关信息栏内注明下列内容:在“学习工作经历”栏如实填写从高中开始的学习工作情况;在“获奖情况”栏如实填写受到表彰情况。
应聘资料投递邮箱地址为:ha_sbzx@163.com,邮件名统一为“姓名+应聘简历表”,其他材料整理为压缩包作为附件上传邮箱。市社保中心实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以邮件回复方式通知报名者审核是否合格。
2.报名时间
简历及相关材料投递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
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周三)17:00。
3.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
收到审核合格通知的人员请于2021年7月30日(周五)9:00—17:00到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翔宇中道15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北楼)213会议室,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信网地址:http://www.chsi.com.cn/注册并打印)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缴纳100元考试费用,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4.咨询电话:0517-83319009、83319011。
(二)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市社保中心统一组织,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周六)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计划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适岗评价人选(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三)适岗评价
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方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适岗评价由市社保中心组织专家依据考生填报的有关表格和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分,专家不与考生见面,主要从所学专业、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岗位实绩、任职情况、获奖情况等方面考评岗位匹配度。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占50%,适岗评价成绩占50%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话联系告知个人,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公布。
面试由市社保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接到通知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若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相关待遇
工资实行绩效考核,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生活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17-83665187。
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2日
附件: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