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两新”组织党建专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切实加强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专职化专业化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两新”组织党建专员(编外合同制),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对象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
2.热爱“两新”组织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软件,身体健康;
4.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涟水县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员岗位表》(附件1)。其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85年9月18日至200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被列为失信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2日—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涟水县人民政府445室(涟水县红日大道18号)。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至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四)报名材料
1.在相关平台下载并完整填写《涟水县“两新”组织党建专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A4纸正反打印);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4.党员证明(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近5日内出具);
5.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有党务工作经历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报名人员与招聘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3.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1.笔试。开考比例为1.5:1,(即每个岗位拟招聘计划人数的1.5倍以上组织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行政职业能力、党务基础知识、文字水平等。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全国“双一流”建设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现行的体检标准进行。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由县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牵头相关招聘单位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的镇街(园区)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与工资待遇在合同中予以约定,试用期由招聘单位确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517-82380926
监督举报电话:0517-82380935
中共涟水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