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连云港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务员招录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在公务员招录报名工作中关于《专业参考目录》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专业参考目录》的使用说明
考生在报考时,职位专业按《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大类设置的招考职位,凡专业类别涵盖到的专业,均视作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
二、《专业参考目录》以外专业审定
1、考生所取得的专业未涵盖在《专业参考目录》“大类”内的,经我市公务员招录工作专业审核小组认定属该专业“大类”的,可以报考。
2、考生的专业不在《专业参考目录》内,但和职位条件所要求专业非常相近时,经我市公务员招录工作专业审核小组认定或请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后,确定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可以报考。
3、对出现上述关于专业问题的情况,我们将在报名期间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三、关于专业大类增加专业的说明
1.“财务财会类”增加“财务会计教育,企业财务管理”专业。
2.“法律类”增加“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专业
3.“中文、文秘类”增加“文秘教育,新闻与传播学”专业
4.“经济类”增加“国际贸易”专业
5.“环境保护类”增加“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环境监测治理与评价)”专业
四、关于部分职位相近专业报考的说明
1.“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可以报考连云港市灌云质量技术监督局01职位。
2.“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教学)(师范)”专业可以报考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05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