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和计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学历层次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毕业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其工作截止时间计算至2017年1月31日。
(七)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或四级、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提供四级、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应聘人员其相应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英语等级不作要求。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给予人才安家费和科研经费。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22日至 2017年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 网络报名:填写《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要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
2. 现场报名:请携带《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个人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人事处报名(地址见附件1)。
3.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20163。
(三)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近期同底2吋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和英语等级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初审不合格的原因要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2.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治处负责,初审合格人员于2017年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连云港市公共卫生中心18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经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降低开考比例。应聘被核销岗位的人员,可在资格复审前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涉及岗位核减或核销,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其中: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面试的内容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应聘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十、监督和投诉举报
连云港市监察局派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518-85820181。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zip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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