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公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分单位岗位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附件1)中注明的为准。
(四)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五)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等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两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连云港市赣榆区新城区黄海东路306号);报名邮箱:gywsjrsk@126.com
联系人:盛桂梅 ,联系电话: 0518-86263658。
(三)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3)并提供2吋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2017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代为报名的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人员需要发送《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及其他报名材料的扫描图片资料进行审核,原件在资格复审时现场审核。
(五)开考比例 ?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报,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岗位代码为Y01-Y06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相应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大纲。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三)资格复审
岗位代码为Y01-Y06的岗位,所有报名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其他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岗位代码为Y01-Y06的岗位除外)、身份证、毕业证(2017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岗位代码为Y01-Y06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公布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岗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B13、B14、B16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具体选岗岗位见《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分单位岗位表》(附件2)。选岗结束后,与其他岗位一起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按照应聘单位相关规定享受其他优惠待遇。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2017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九、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察局派驻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委(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699151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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