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口腔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公告
为加快崇川区口腔医疗事业发展步伐,进一步提升我区口腔医疗水平,吸引优秀人才为口腔医疗事业服务,经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市口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至1997年5月期间出生)。
(四)研究生学历,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在三级医院口腔科工作5年及以上或二级医院口腔科工作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5年5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南通市口腔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0日(上午9:00 -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青年东路94号)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须填写相应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www.ntskqyy.com可下载,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2)资格审核。崇川区卫计委依据本简章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崇川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3)回避要求。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崇川区卫计委负责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能力测试。由崇川区卫计委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经崇川区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三)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崇川人力资源网(www.cchr.gov.cn)和南通市口腔医院网站(www.ntskqyy.com)公告。
体检由崇川区卫计委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崇川区卫计委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snt.lss.gov.cn)、崇川人力资源网(www.cchr.gov.cn)和南通市口腔医院网站(www.ntskqyy.com)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口腔医院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口腔医院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0513-85100260
九、本《公告》由崇川区卫计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581876
附件1: 南通市口腔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