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解决用人单位急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至1998年1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至1998年1月期间出生);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月至1998年1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1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3.报名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B13会议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如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审查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rghrss.gov.cn)网站上公布。
(3)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6年1月11日下午2:30至5:00到如皋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市行政中心B1223)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详见《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同考的,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如皋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6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它应聘人员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带有二维码的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如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同一岗位根据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形式:所有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考区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
笔试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对象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工作,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2016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6年7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如皋市人社局纪工委)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