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临时用工公告
经研究,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岗位为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前台导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高女1.55米以上、男1.7米以上。
4、南通市通州区籍常住户口,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16室(金沙镇碧华东路197号)
3、报名方法: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填写《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招工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考试
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相关考试。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1:3以下(含1:3)的直接进行面试,达到1:3以上的需进行笔试。如笔试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试总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及待遇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公示期满,对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3、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用工形式和待遇按照通办发[2009]40号和通人[2009]39号文件执行。
已在我区其他部门或单位就职的同等性质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107919 纪律监督:86524065
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