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如皋市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如皋市人社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如皋市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至1999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8月以后出生);
(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是指截止2017年8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五)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见《2017年秋季如皋市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28日17:00。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17年秋季如皋市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 rgwjwzp@126.com,邮件主题为:2017秋应聘+岗位代码+姓名。由如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如皋市卫计委)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审查通过后,由如皋市卫计委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三)资格复审
2017年8月30日(8∶30~11∶30,14∶00~17∶00),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1张,到现场进行审核。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401室(如城镇大司马南路120号)。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snt.lss.gov.cn)、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如皋市卫计委网页(http://www.rgws.gov.cn/ rgswjw ),由如皋市卫计委负责告知有关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7年8月31日14:30-17:00;改报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301室。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7年9月1日在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卫计委网页公示。
(五)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体检费按实收取。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9月4日(14∶00-17∶00)到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301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其中岗位代码为01- 15的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方式为闭卷,百分制计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大纲教材。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五天内,笔试成绩将在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卫计委网页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考生一起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由市卫计委通知,并在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卫计委网页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考区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最终的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岗位代码01-15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岗位代码1-15如考试成绩相同的,再加面试;岗位代码16-35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在前,如再相同的,再加面试),在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卫计委网页进行公告。
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如皋市卫计委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如皋市卫计委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如皋市卫计委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卫计委报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备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已实行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岗位简介表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岗位代码1-15如考试成绩相同的,再加面试;岗位代码16-35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在前,如再相同的,再加面试):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卫计委商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3-87512783(如皋市卫计委)。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人社局、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如皋市人社局纪工委);
0513-87529571 (如皋市卫计委纪工委)。
秋季如皋市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秋季如皋市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