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机构及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县委巡察机构设置及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工作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县镇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42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须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或园区机关工作经历;军转干部须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工作经历),且报考时在现所在部门工作2年及以上,任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
(4)职务层次为科员及以下;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公务员法》中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 8月22日8:30— 8月25日18:00
报名地点:县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县行政中心21128室)
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粘贴本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含: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及工作成果(发表的文章)等材料。
县纪委将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补充填报,否则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二)适岗评价与素能考评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情况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县纪委根据遴选职位要求,组织素能考评。素能考评主要了解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情况,满分100分。
适岗评价、素能考评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最终得分,在素能考评成绩均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以公开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素能考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组织考察
县纪委将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在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的,由县纪委组织考察。通过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县纪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公开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选,集体研究结果报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县纪委常委会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本公告由如东县纪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1996938,监督电话:81996907。
中共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