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服务工作力量,经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体条件:
(1)退役军人。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至1999年9月期间出生),正常履行完兵役义务,退出现役并具有开发区户籍的义务兵或士官。
(2)社会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至1999年9月期间出生),限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户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4~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9号)
4、注意事项:
⑴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③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军队退役人员证、立功证书、优秀士兵(义务兵、士官)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档案管理部门确认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的班长、副班长晋升报告(审批)表复印件;⑦《考生基础加分审核表》(附件3)。
⑵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可登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门户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⑶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⑷招聘期间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5、准考证领取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9号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试
1 、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开发区门户网上公布。
2 、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参加面试(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面试),如达不到3倍,按实确定。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南通开发区门户网上通知。
3 、基础加分。 在报名的同时,进行学历、社会工作师、立功受奖与部队骨干(班长、副班长)基础加分审核。
①学历加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加0.5分。
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加分为:高级社会工作师加1.5分;社会工作师加1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加0.5分。同时具备多种资格的按最高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③受奖加分为:在部队获二等功的加5分;获三等功的加2分;获优秀士兵(义务兵、士官)的每次加0.2分。同一事件多次立功受奖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集体立功的个人不加分。立功受奖加分材料以立功受奖证书原件为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④担任部队骨干加分为: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班长加1分,副班长加0.5分,同时具备的按最高职务加分,不重复加分。
以上四项累计加分为应聘人员基础加分总值。
4 、总成绩计算。 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基础加分之和计算总成绩。
所有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南通开发区门户网上公告。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区统一分配到各街道,各街道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结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各阶段均不递补。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聘用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四、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均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需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本《公告》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513-83595058。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528220。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3
1.《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考生基础加分审核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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