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选聘优秀人才,满足启东经济开发区发展需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开发区总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指的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2月。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考:(1)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其他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4)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部门及岗位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职数 |
职位要求 |
1 |
党群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2 |
限男性,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及文字组织能力。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具有一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者,视情况可优先录用。 |
2 |
总公司监察室 |
工作人员 |
1 |
限男性,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及文字组织能力。 |
3 |
总公司财务部 |
工作人员 |
2(男性不少于1名)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相关专业,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会计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月以后出生)。 |
4 |
总公司经发部 |
工作人员 |
1 |
限男性,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
5 |
总公司安监部 |
工作人员 |
2 |
限男性,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类、电气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环境及安全工程类专业,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具备五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以后生)。 |
6 |
总公司建设部 |
业主代表 |
2 |
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从事相关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资历,并具有园林绿化、土建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至50周岁之间(1983年12月前,1968年1月后出生)。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优先考虑。 |
7 |
城管中队 |
协管员 |
5 |
限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共产党员优先。 |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二)时间、地点:
报名地点: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党群局(聘管办)508室(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500号科创大楼)。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 2月10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除外)。
联系电话:启东经济开发区党群局(聘管办):0513-83314206。
张女士:13405723862
邮 箱:kfqdangqunju@163.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考生可以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网络报名为初步确定,最终入选通知以现场核定报名为准。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报名现场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依据本简章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试
1.本次招聘各岗位设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开考。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城管、建设岗位为适岗评分+面试),考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由启东经济开发区党群局(聘管办)组织实施。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三日内在启东经济开发区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3、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中国启东政府网(www.qidong.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待遇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启东政府网(www.qidong.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委托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新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4、聘用人员待遇遵照开发区总公司统一标准实施,由单位帮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里代扣代缴。建设局业主代表、财政局专业财务人员、安监专职人员可根据其职称,享受特聘技术岗位津贴。
5、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八、纪律与监督
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启东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
电话:0513-83314909。
九、其他
本简章由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党群局(聘管办)
下载:报名登记表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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