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近海镇)综合执法中队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简章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近海镇)综合执法中队系受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委托,承担开发区(镇)相关综合执法职能以及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处事公平公道,身体健康,无犯罪纪录。
2、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25至40周岁之间(1978年1月1日以后至199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条件确实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3、复员及转业军人如是共产党员且条件确实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4、警校毕业生、复员及转业军人、符合条件常住本区镇的优先录用。
5、曾在开发区(镇)消防、城管、特勤等本级财政保障的部门工作过,由于个人原因辞职或被辞退的,不列为本次扩招对象。
二、招聘人数:若干人。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05月08日—22日止。
(上午9:00-11:4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休息除外)
2、报名地点:启东高新区南海路558号海韵大厦底楼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高新区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报名处。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80928239 15950839850
3、报名随带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退伍军人应聘的需携带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是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证明;
⑤在本行政区域内区(镇)财政拨款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
⑥户籍地无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上述所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通知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接到应试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必要证件参加考试。
6、考试内容及形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按照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具体形式以通知为准。
7、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8、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弃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空缺岗的,由高新区聘管办根据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递补。
四、录用及待遇:
录用岗位确定后,由高新区聘管办发出《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开发区(镇)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此造成空缺岗位的,由聘管办根据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被录用人员性质属于启东滨海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用职工,派驻综合执法中队工作,设试用期2个月,期间工资为1890元/月,无任何其它待遇;试用期满设考察期4个月,期间工资按照转正后工资标准核发。考察期满,由聘管办会同用工部门对考察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如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转正后工资待遇为每月不少于42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以及绩效工资应发额等),配发工作服。具体工资结构组成按照开发区党工委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开发区(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录)用资格。
启东高新区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
2018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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