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度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服务工作力量,帮助退役军人就业以及打通我区各类协管人员发展通道,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经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开发区历年退役军人和开发区各单位、各部门目前在岗协管人员招聘社区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体条件:
(1)退役军人: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至2000年8月期间出生),正常履行完兵役义务,退出现役并具有开发区户籍的义务兵或士官。
(2)开发区各单位、各部门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的协管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至2000年8月期间出生),不限户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不予录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非报名时间不接受任何报名及报名材料。
3、报名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南通市开发区能达大厦东裙楼一楼大厅1-3号摊位)
4、注意事项:
⑴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③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军队退役人员证、立功证书、优秀士兵(义务兵、士官)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⑦《考生基础加分审核表》(附件3)。
⑵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可登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门户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⑶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⑷招聘期间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5、准考证领取: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事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南通开发区门户网上公布。
(二)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开发区门户网上公布。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参加面试(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面试),如达不到2倍,按实确定。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南通开发区门户网上公布。
3、基础加分。在报名的同时,进行学历、社会工作师、立功受奖基础加分审核。
①学历加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加0.5分。
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加分为:高级社会工作师加1.5分;社会工作师加1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加0.5分。同时具备多种资格的按最高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③受奖加分为:在部队获二等功的加5分;获三等功的每次加2分;获优秀士兵(义务兵、士官)的每次加0.2分。同一事件多次立功受奖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集体立功的个人不加分。立功受奖加分材料以立功受奖证书原件为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以上三项累计加分为应聘人员基础加分总值。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基础加分总值之和计算总成绩。
所有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门户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聘用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审批,审批后由区统一分配到各街道,各街道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南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的各项招聘活动。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聘用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四、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均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需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本《公告》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区民政局0513-83595058、85927906。
监督电话:区纪工委0513-81528220。
附件1、《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考生基础加分审核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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