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三)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建设发展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拥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坐落于被誉为“北上海”和“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南通市主城区,周边环境优美、商业繁华、交通便捷、配套完善。
学校秉承“厚德·匠心”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产教融合、服务地方。现设有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园艺与景观工程学院、机电与交通工程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等5个二级学院和素质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教学单位,目前开设42个专业或专业方向,拥有实验实训室140多个,建有国家和省级实训基地4个,拥有国家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品牌专业1个、省骨干建设专业5个、省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3个、省重点专业群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主持建设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建有省级精品课程7个,建成省级科技平台1个、省级产教融合平台1个、市级科技平台6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计划
学校全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工作人员。从2018年1月22日招聘公告发布,到目前按公告要求按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已有环境工程技术等25个岗位完成招聘计划,还有9个岗位15个招聘计划待完成,其中教学科研教师13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详见《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执行。
四、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能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个别岗位除外)。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公办本科,原则上须是原“985”、“211”高校或现“双一流”建设高校。非原“985”、“211”高校或现 “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的,必须获得过校级二等学业奖学金及以上荣誉,或者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如中文核心、SCI等)等研究成果。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第一学历要求同前。
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的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限制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根据报名情况分阶段审查考核。(岗位计划招聘完成后该岗位不再接收报名,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2.报名方式
①应聘者应由本人自己报名,特殊情况下可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请发送邮件至ntky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序号+姓名”,同时递交纸质材料:可将应聘材料通过顺风快递邮寄至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立德楼301室(信封上注明“应聘材料”),或在人才招聘现场递交应聘材料,或到学校立德楼301办公室递交应聘材料。
②报名材料包括:
(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硕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聘书或证明、学业奖学金证书、职称职务证书、荣誉证书、教科研研究成果等。
③相关证件和材料在面试考核时必须提供原件。
④应聘者一次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1、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核通过后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核等相关事宜。
2、根据报名情况,分类型分批次组织考试考核。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到3人以上方可组织考试考核。
六、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仅作为参考),同时应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学校职能部门会同各用人单位初定考核时间,报学校同意后,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分专业、分类型、分批次进行考核。考核时,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考核小组审核,考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后签名、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
2.考试考核方式和要求
(1)教学科研教师岗
考核方式:专业能力测试、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专业能力测试主要以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指定的相关专业课程内容,由学校提前1天通知应聘者,试讲时间为20分种左右。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文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2)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行政管理岗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具备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应的专业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水平。笔试时间1个半小时。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考试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学校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确认。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等,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由学校指定医院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若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义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重点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告知被考察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相应的招聘计划予以核销。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第一年实行人事代理制录用,与编内同类人员执行相同的薪酬标准。人事代理一年后由学校组织考核测试,考核合格者与学校直接签订合同录用,与编制内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按时报到,在接到报到通知后30日内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立德楼301室(226007)
报名咨询电话:0513-81050511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0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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