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由于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7日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出现两个岗位无人报名,现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拟再次招聘两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音乐教师1名、食堂会计1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要求
(一) 基本条件与资格:
1、热爱祖国,拥护国家宪法,热爱体育教育事业,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中音乐老师必须具有初级中学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食堂会计必须是财会专业。
5、年龄: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二)招聘范围:
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1:音乐教师1名
职责:师德优良,身心健康,热爱体育教育事业,胜任学科教学和班主任管理工作。
岗位2:食堂会计1名
职责: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实施食堂的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做到账册齐全,报表有效,账目严谨,票据真实。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布在:南通市体育局网(http://tyj.nantong.gov.cn)、南通人力资源网(http://ntrl.rsj.nantong.gov.cn)。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星期三)-10月24日(星期三), 9:00-11:30, 14:30-16:3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四楼办公室(地址:港闸区石桥路168号),李老师,联系方式:0513—85559698,18068995601。
4、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教师岗位: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证明本人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的材料,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两张。
会计岗位: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证明和其他证件及获奖材料,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两张。
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填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方可进入考试。
(二)考试
1、形式:采用面试形式。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4、面试内容: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工作的匹配性,语言、计算机能力等情况。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为100分。
5、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得录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体检
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为公示拟聘用人员。
三、聘用
1、根据资格审核、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nantong.gov.cn/)、南通人力资源网(http://ntrl.rsj.nanto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教师岗位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须完成相应学科的工作量。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一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135号)、《南通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实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编外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南通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实施细则》工资规定标准发放。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市体育局机关纪委,电话:0513-59002890。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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