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启东市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从农村学校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调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选调岗位工作;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报考音乐、体育学科的,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类型任一项与报考学科相符或取得南通市兼职音乐、体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2月以后出生);
6.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2014年9月1日前进本市编制,且截止2019年9月具有农村学校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目前借调在城区学校的人员;
2.有违反教师职业规范,并经查实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说明: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已取得乡村教师职称资格证书,但评聘不满5年的教师,
选调录用后需重新参加评审。
三、选调岗位简介表
详见附件1。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1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市教育局509办公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②《2019年启东市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③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报名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达不到1:1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启东教育信息网(www.jsqdedu.cn)公告。
(4)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报名人员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
(二)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微型课,内容选用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材。微型课准备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人员成绩出现同分,依次按教育人才类型、专业技术等级、学历、任教年限长短来确定。考察名单在启东教育信息网公示,考察期至2019年6月底结束,由考察人员所在单位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启东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择校。公示无异议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择校,按选调岗位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调动。择校后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调回原单位。
择校前,因下列情形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3.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
5.其他导致空缺的情形。
确定为考察对象后弃权的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选调。
五、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后,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启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923705(启东市教育局)
纪律监督:0513-68218051(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启东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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