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特勤辅助人员简章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防派出所系受市公安局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执法职能以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处事公平公道,身体健康,无犯罪纪录。
2、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复员及转业(退役)军人条件确实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4、本行政区域内财政拨款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在职单位同意辞职的材料。
二、招聘程序:
1、2021年4月8日—4月15日
(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除外)
2、报名地点:启东市近海镇政府二楼2-205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950839850
3、报名随带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④退伍军人应聘的需携带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是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证明;⑤本行政区域内区(镇)财政拨款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单位及分管领导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
4、考试内容及形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体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按照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审定、体检未能通过或其他原因的不予聘用,实行一次性依次替补。
三、录用及待遇:
1、经测试合格确定录用后,由区(镇)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区(镇)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按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被录用人员性质属于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与社会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派驻高新区(近海镇)派出所特勤中队,设试用期2个月,期间以不低于启东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无任何其它待遇;试用期满,由区(镇)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会同用工部门对试用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如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区(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