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是南通地区首家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系江苏省首批“十佳检测机构,连续15年被省建设厅评为江苏省先进检测机构。近年来,被上级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八届荣膺“南通市文明单位”。
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委托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性质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1、岗位名称: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检测员
2、要求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专业。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不受专业限制。
3、工作经历要求:具有以下工作经历之一:
(1)在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从事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作;
(2)在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企业,从事安装、拆卸、安装质量检验工作,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
(3)在工程起重机械生产制造企业,从事设计、研发或总装质量检验工作;
(4)从事以上技术工作3年以上(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上述技术工作经历1年以上即可);
4、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备户外高空检测作业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
2、35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或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非事业编制性质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考核期间与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考核。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应聘人员工作态度、专业基础、工作质量、学习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日—2021年5月10日。
(二)报名步骤与要求
1、登陆南通市人才网(http://www.ntjob.cn)下载并填写《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于2021年5月10日17:30前发送至andsun01gh@126.com邮箱(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岗位号)。应聘者收到邮件回复“初审合格”后视为网络报名成功。未收到“初审合格”回复或未在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网络报名材料包括:
①本人近期(近2个月内为宜)二寸免冠正面彩照(JPG格式,文件名修改为本人姓名+18位身份证号码,例:张三XXXX);
②《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③反映本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职称或职业资格、业绩成果的相关材料。
2、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资格复审。网上报名后,于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将书面报名材料送至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乡路18号)进行资格复审。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和出生年月);
②《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④学历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⑥反映本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职称或职业资格、业绩成果的其他材料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材料复审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时必须由应聘者如实填写《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或取消聘用。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在南通市人才网(http://www.ntjob.cn)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5、岗位开考比例: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开考;不足2∶1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报名可由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本次招聘由笔试、面试和适岗评价组成。
(一)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起重机械基础常识及安装、质检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14日下午3点后在南通市人才网(http://www.ntjob.cn)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参加面试。
面试为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适岗评价
确定参加适岗评价人员:在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的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适岗评价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适岗评价名单在南通市人才网(http://www.ntjob.cn)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公示。
适岗评价结合参照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现场实际操作和临场表现,对岗位的胜任度及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适岗评价×3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适岗评价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得分高者,笔试同分者取笔试最后一题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南通市人才网(http://www.ntjob.cn)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公示和录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网(http://www.ntjob.cn)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5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录用手续。如需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完结。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能到岗的,招聘方有权视之为自动放弃本次的应聘。
3、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6)、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递补两次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55091754(张主任)
九、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请应聘者妥善保管准考证。
2、应聘者保证填写报名表的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3、应聘者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录用。
咨询电话:0513-83558040(网络报名) 0513-55091766(岗位咨询)
十、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告、相关通知等在南通市人才网(http://www.ntjob.cn)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