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分事业单位、启东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09号)相关规定,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分事业单位、市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1年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分事业单位、启东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下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5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②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10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将《2021年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分事业单位、启东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2021年毕业生提供《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于2021年5月28日16: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报考启东文化馆和启东版画院岗位的发送至jsqdwhj@163.com,报考启东市融媒体中心岗位的发送至qdrm2021@163.com(所有材料请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并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序号)。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启东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初审和复审组成,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复审由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启东市融媒体中心负责。
资格初审时间:5月14日9∶00-5月29日 16∶00;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通过电话形式反馈考生。
陈述申辩:5月14日9∶00-5月30日 16∶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14日9∶00-5月31日 16∶00;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笔试资格。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笔试资格,被取消笔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和启东人事人才网(http://www.qdrcsc.com/)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岗位条件的,由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启东市融媒体中心负责通知改报名,改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启东市文化馆岗位(岗位序号1-4)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启东版画院岗位(岗位序号5-6)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理论能力;启东市融媒体中心岗位(岗位序号7-1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50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面试
启东市文化馆岗位(岗位序号01-04)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文艺创作、舞蹈编导、音乐表演、播音主持能力。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见附件3。
启东版画院岗位(岗位序号05-06)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策展、版画创作专业能力。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见附件3。
启东市融媒体中心岗位(岗位序号07-11)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摄影摄像、广播电视编导、新媒体采编、播音主持能力。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见附件3。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启东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启东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备案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启东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如为2021年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在2021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报名及考试前7日内根据防控疫情要求进行健康申报,当天须形成当地健康码。
2.考生现场报名及考试等环节期间,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当地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签订《健康承诺书》,方可进入现场。
3.现场报名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信息异常、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及解除集中隔离未满14天尚处于社区健康监测期间的报考者需提供现场报名及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做好个人防护。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九、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启东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513-83312394、启东市融媒体中心0513-80795160。
纪律监督: 0513-68218039(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1年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分事业单位、启东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21年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分事业单位、启东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1年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分事业单位、启东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说明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启东市融媒体中心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