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委宣传部招聘政府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 |
学历要求 |
人数 |
专业要求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
1 |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有经验者优先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
1 |
计算机操作与维修,多媒体设备的操作与维护,公众号管理与维护,行政办公软件的操作 |
二、招聘人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及口头表达能力;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 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基本办公软件,善于使用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平台,熟练使用各类摄影摄像器材;
4. 身体、心理健康;
5. 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6. 符合国家和省市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6月17日(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520办公室(世纪大道6号)
3.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南通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四、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本次招聘的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 笔试内容根据设定的题目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岗位1、2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相关知识测试。
2.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分。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1.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宣传网、南通文明网、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 被聘用人员须服从用工单位岗位及工作地点安排。
4. 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98579。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和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南通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5098565
南通市委宣传部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