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为保障环境监测业务需求,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面向社会招聘司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司勤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6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3、持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以上驾龄(2016年7月1日前取得驾驶证);
4、思想品德优、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5、无严重疾病,健康状况良好;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五年内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酒驾、醉驾、毒驾记录的;
(2)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提供虚假信息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公告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发布,公告后将通过报名、驾驶操作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与录用步骤完成。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提供个人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3张。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21年6月15日—6月17日在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办公室报名(通州区金新街道朝霞路369号5号楼二楼)。
3、技能测试与聘用
(1)驾驶操作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实际驾驶技能。
(2)面试。由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交通常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3)考察。对报名人员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安全行车、服务质量、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4)体检与公示。拟录用人员按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录机关从测试成绩、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由于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另择优进行一次性递补。
(5)聘用。经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由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实施劳务派遣。
五、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待遇。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六、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对录用人员不能履行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内部管理规定,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有权予以辞退或终止派遣。
招聘咨询电话: 86521488
监督电话:59002823
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1年6月10日
附件: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