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专员招聘公告
为全面优化开发区招商队伍结构,提升招商引资工作专业化水平,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向市场化、国际化转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一定工作经历、熟悉产业情况和具有一定外语能力的招商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商专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正式聘用前须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相关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3.能熟练运用外语进行交流,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5.热爱招商工作,能吃苦耐劳,能适应经常性出差;
6.具备较强的商务谈判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14日。
(二)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有意者请加入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专员招聘群,所有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该群进行及时发布(QQ群号:653797719,报名材料发送专用邮箱:kfqdqb80401@163.com)。
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专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名人员可以网上下载报名表;
2.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
3.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语能力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资料;
4.如是党员的,须出具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证明材料,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支部的须出具学校党支部证明材料;
5.提供一段3至5分钟与外籍人士口语交流的视频材料。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一)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本次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行出示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
(二)综合水平测试
综合水平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和英语水平测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英语口语水平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笔试根据考试情况设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并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量化加分
1.有招商工作经历或从事过与招商关联业务工作的,加2分;
2.熟悉掌握两门以上外语的,加2分;
3.有海(境)外留学经历的(需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加2分;
4.有成功招引项目落地的(含科创项目),根据专业部门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酌情加1—3分。
以上加分项均须提供佐证资料,并在面试当天交开发区招聘办公室。
(四)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综合成绩得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40%+面试*60%+量化加分。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英语口语水平成绩高者在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印发《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组通〔2019〕57号)文件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七)公示
对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门人才人事网”、“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聘用,采取一年一聘,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试用期2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薪酬待遇
正式招聘录用人员薪酬待遇由基础报酬和绩效考核报酬两部分构成,基础报酬实行定额制,每月税前人民币10000元,并根据定额制薪酬由公司负责缴纳“五险一金”;绩效报酬根据招商实绩给予奖励,具体绩效奖励办法另行制订。招才引智工作符合海门区、开发区有关人才引进奖励政策的,按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288226。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目前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应聘人员需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持《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八、本《招聘公告》由开发区党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288041、0513—68061032。
招聘地址:海门市广州路999号江海商务大厦1621办公室。
中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