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岗位主要工作 |
01 |
管理辅助岗 |
政府购买服务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环境保护类、 化学工程类、 车辆工程专业、 汽车服务工程专业 |
需夜间检查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工作岗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管理辅助岗需夜间检查;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10日17:30截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件(三个月内有效);④荣誉证书、相关资格从业证书、职称证书; ⑤《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填好后的《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1)及其它报名材料电子扫描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zjygulaoshi@163.com。
(四)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确保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由资格审查、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
(一)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
对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
(二)面试
根据资格审核、适岗评价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组织统一面试。面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所填写手机号畅通。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后根据防控疫情要求进行健康申报,面试当天须提供苏康码和行程卡。
(二)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期间,须主动出示身份证、苏康码和行程卡并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表2),自行彩色打印,手写签名后方可进入现场。
(三)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国(境)外、非低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信息异常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59002785、59002823。
本公告由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3517367(顾老师)、59002765(沈心怡)。
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