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启东市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派遣至启东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启东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具备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一);
4.退伍军人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适合从事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启东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中路800号)203室。咨询电话:83312568。
4.注意事项: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③二代身份证;④毕业证书;⑤驾驶证;⑥其他荣誉或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考试
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执法辅助岗位:面试重点考察报名对象的政治素质、礼仪形象、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驾驶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驾驶操作技能和路面应变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体检、考察
按面试成绩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由启东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考察政审。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由招聘领导组确定是否一次性依次递补。
(五)公示
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启东市人事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人员性质和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由启东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防疫注意事项
请所有报名人员和应考人员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启东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