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基层民政公益性岗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根据省和南通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补录招聘民政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基层民政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二、报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者须是本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责任心,愿意从事民政基层服务工作。
三、招聘程序
招考程序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者应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同时还须分别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进行报名。
报名日期: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5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海门区民政局908办公室(北京中路1388号)
联系电话:82212120
2.审查:区民政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民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招录栏,下同)公告。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真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人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
(1)考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体检: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同分者,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公示,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6.录用:公示无异议者,由其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录用合同(其中含试用期二个月)。出现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情况的,空缺岗位按总分由高到低递补。被录用人员待遇按本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参加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党团关系、日常管理及考勤由所属镇、街道管理。
四、组织领导
区民政局成立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招考程序,确保公开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82212120 监督举报:89282659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