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
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招聘岗位和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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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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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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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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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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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
代理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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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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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较强的岗位责任心,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2.具有财经或会计类大专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且相关会计工作经历2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有会计专业证书且相关会计工作经历2年以上;任村会计3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会计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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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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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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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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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2.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具有村(社区)基层工作经验、启东经济开发区户籍或长期在启东经济开发区生活工作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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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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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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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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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热爱社区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2.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具有村(社区)基层工作经验、启东经济开发区户籍或长期在启东经济开发区生活工作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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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4)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身体条件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两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军人退役证、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启东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508室(启东市林洋路500号科创大楼)。
(二)资格审查
由启东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依据本简章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由笔试、面试、适岗评价三部分组成,由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适岗评价4:5:1的比例计算总分(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将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2.面试。重点考察报名对象的综合素质、礼仪形象、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3.适岗评价。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工作履历、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进行适岗评价。最后按笔试、面试、适岗评价的总分从高到低以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考察和资格联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和资格联审,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提出拟聘用意见。
3.确定人选。由开发区党工委根据考察和资格联审情况,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
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以权谋私、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522248(启东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监督电话:83314909(启东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