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招聘职务船员公告
为更好地适应渔政海上执法需要,启东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市渔政监督大队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船2名职务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渔业事业;
3、具有报考岗位必备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的职务船员资格;
4、身体健康,能适应长期出海;
5、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或不予聘用: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执法船职务船员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人员性质为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29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启东市吕四港镇环城北路246号)306办公室
联系电话:18251305567
(三)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公开招聘职务船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启东市人事人才网下载),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资历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岗位适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启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资格复审。
四、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操作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技能操作考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技能操作成绩分别占40%、60%综合计算得出。
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提供苏康码、前15天行程码。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同分并列的,以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技能操作成绩仍相同,以获岗位适任证书早者优先),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启东市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对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启东市劳务机构与拟聘人员签订派遣劳动合同。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操作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启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431201(渔政监督大队)
举报电话:0513-68218062(市纪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组)
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
2021年10月15日